一、主辦單位
維科生技有限公司(下稱「婕樂纖」)
二、活動獎品暨兌獎日期
(一)活動獎品:超過75萬元大獎等你刮
特獎: iPHONE 13 Pro 512G一台 市價 43,400 元,共3名
特獎:「瑞穗天合國際酒店」親子庭園家庭房住宿兌換券 壹張,一泊二食 市價約 55,000元 ,共5名
頭獎:「寒舍艾麗」寰宇套房住宿兌換券 壹張, 一泊二食 市價約 40,000元 ,共5名
貳獎:「H₂O水京棧國際酒店」水漾套房住宿兌換券 壹張,一泊二食 市價約 35,000元,共5名
參獎: 「雲品溫泉酒店」湖景經典家庭房住宿兌換券 壹張,一泊二食 市價約 30,000元,共5名
肆獎:
■「纖飄錠」一盒 (60錠/盒) 市價1,480元/盒,共40名
■「雪聚露雙效導入精華」一瓶 (120m/瓶)市價1,280元,共40名
■「植萃纖酵宿」一盒 (60顆/盒)市價990元,共40名
■「纖纖輕鬆飲X 」一盒 (20ml/包;14包/盒)市價990元,共40名
■「複方金盞花葉黃素EX飲」一盒 (30ml/包;12包/盒)市價990元,共40名
(二)兌獎日期:請中獎者於【2021/11/12 23:59前】,私訊婕樂纖FB官方粉專完成兌獎手續,逾時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【婕樂纖10月專屬好禮 活動注意事項】
(一)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時,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,同時已詳閱婕樂纖於婕樂纖FB官方粉專揭露之「個人資料保護告知事項」,並同意婕樂纖就參加者之個人資料,於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所規定之範圍內,有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權利。
(二)婕樂纖對於以偽造、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,婕樂纖有權撤銷其中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,並得依法行使相關權利與追訴不法。
(三)婕樂纖刮刮卡為無記名票券,任何人持婕樂纖刮刮卡皆可使用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刮刮卡有遺失、毀損、滅失、遭竊或其他無法使用之情形,恕不重新開立或補發,且婕樂纖刮刮卡之影本無效。
(四)中獎者身分之認定以中獎刮刮卡之持有人為準,中獎者(不論刮中何種獎項)均應填寫婕樂纖領獎表單(含勞報單) ,並檢附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中獎刮刮卡照片,經婕樂纖檢核確認無誤後,始得領取中獎獎項。中獎者若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,應一併檢具本人戶籍謄本、法定代理人同意書,供婕樂纖檢核並留存。
(五)本活動之特獎、頭獎、貳獎、參獎,中獎者於私訊婕樂纖FB粉專辦理兌獎之時,應一併與婕樂纖FB小編約定到場領獎時間,屆時中獎者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、中獎刮刮卡正本至婕樂纖營運總部親自領取獎項。
(六)本活動之肆獎,一律由婕樂纖以宅配方式寄送,到貨期間以物流業者實際配送時間為準,婕樂纖並不保證到貨時間。而物流人員將與中獎者聯繫宅配事宜,敬請中獎者務必保持電話暢通。
(七)不論參加者或中獎者均應遵守下列有關稅捐之規範:
1.依我國稅法規定,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中獎金額超過1,000元(即1,001元以上)者,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婕樂纖報稅使用,年度報稅時將計入中獎者個人所得,婕樂纖將於次年初依法開立扣繳憑單,如中獎金額達20,010元(含)以上者,依法需先繳交1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;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 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,不論中獎金額多寡,均須由婕樂纖先就中獎金額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金,中獎人始可領獎,婕樂纖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。
2.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前項稅金,即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且不得異議;中獎者拒絕婕樂纖開立扣繳憑單者,亦同。
3.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,概與婕樂纖無涉。
4.第一項之稅法規定如有更新或變動者,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。
(八)中獎者若未完成兌領獎相關手續(包括但不限於未遵期私訊FB粉專完成兌獎手續、未填寫婕樂纖領獎表單(含勞報單)、拒絕繳納扣繳稅款、未檢附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中獎刮刮卡照片、未出具中獎刮刮卡正本或身分證正本等),即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(九)如遇缺貨或其他不可歸責婕樂纖之事由,導致本活動獎項無法提供者,婕樂纖有權改以等值商品取代之。
(十)本活動獎項之顏色、配件及規格等,悉以實物為主,婕樂纖廣宣品之圖片僅供參考,且不得要求折換現金、兌換其他商品或優惠。
(十一)本活動獎項iPhone 13 Pro 512G之供貨情況及時程,依原廠Apple之實際出貨為準。
(十二)婕樂纖非本活動獎項iPhone之製造者或提供者,並與原廠Apple不具有任何合作關係。中獎者嗣後如因iPhone之使用、保固或維修發生任何爭議,概與婕樂纖無關,請中獎者自行洽詢原廠Apple處理。
(十三)婕樂纖保有隨時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,如本活動有任何異動,以婕樂纖FB官方粉專公告為準。婕樂纖並保有最終解釋權,如本活動注意事項有未盡事宜,悉依婕樂纖之公告或解釋辦理。
(十四)住宿兌換券應注意事項及使用說明:
1. 住宿兌換券僅限兌換使用其所載之相對應飯店房型如下:
(1) 「瑞穗天合國際觀光酒店」親子庭園家庭房
(2) 「寒舍艾麗酒店」寰宇套房
(3) 「H2O水京棧國際酒店」水漾套房
(4) 「雲品溫泉酒店」湖景經典家庭房
2.憑券兌換住宿之時間與加價:
A.住宿兌換券僅限兌換住宿下列時段:
(1)「寒舍艾麗酒店」寰宇套房、「雲品溫泉酒店」湖景經典家庭房、「瑞穗天合國際觀光酒店」親子庭園家庭房:平日週一至週四00:00~23:39
(2)「H2O水京棧國際酒店」水漾套房:平日週日至週五00:00~23:59
B.如在上開時段以外之時間入住,或住宿時間逾上開時段,或在國定假日住宿者,應額外加價,加購價格依各飯店相關規範為準。
3.各飯店房型之住宿僅限2人,超過者,應額外加價,加購價格依各飯店相關規範為準。
4.住宿兌換券乙張僅限兌換住宿一房一晚(含晚餐、早餐各一餐),且不得與其他折價券併用。
5.住宿兌換券為無記名票券,如有遺失、毀損、滅失、遭竊或其他無法使用之情形,恕不重新開立或補發。
6.各飯店房型之坪數、布景等,悉以實際入住房間為準,各飯店官網之圖片僅供參考,且不得要求折換現金、兌換其他商品或優惠。
7.住宿時應遵守各飯店相關規範,如各相關規範有未明確之處,依各飯店之解釋為準;如有未盡事宜,以各飯店之說明辦理。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各飯店服務人員。
8.住宿兌換券之使用期限為2022年5月31日,逾期者,住宿兌換券自動作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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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個人資料保護條款】
親愛的參加者您好,為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維科生技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公司)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8條第1項規定,應向您告知下列事項,請您詳閱:
1.特定目的之說明:
(一) 非公務機關名稱:維科生技有限公司。
(二) 業務特定目的及代號:
包含行銷業務(040);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(063);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(090);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(181)。
2.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通訊方式。
3.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(一) 期間:以下所列期限最長者為準
1. 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。
2.相關法令所定之保存年限。
(二) 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(僅限於臺澎金馬地區)。
(三) 對象:本公司。
(四) 方式:符合法令規定範圍之利用。。
4.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,您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(一) 除有個資法第10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,您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,惟本公司依個資法第14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(二)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,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。
(三) 本公司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,依個資法第11條第4項規定,您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。
(四) 依個資法第11條第2項規定,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,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之個人資料。惟依該項但書規定,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(五) 依個資法第11條第3項規定,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得向本公司請求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惟依該項但書規定,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,不在此限。
5.您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
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,惟您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,如果是辦理本活動所必須之資料,將影響您參加本活動之權益,敬請見諒。
6.權利行使及告知事項之諮詢:
您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3條規定之各項權利,或對於以上條款有任何疑問,歡迎撥打客戶服務專線0800-000-421查詢。